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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落实听证评议促进信访问题化解

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3日08时51分
 

信访听证评议制度实施以来,平利县立足县域实际,积极创新实践,通过搭建平等对话、多方参与平台,晒问题、摆事实,讲政策、明道理,促进了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广泛征募,建好评议员专家库。平利县重视听证员专家库建设,并作为开好听证评议会的前置条件。在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法律工作者、老教师、老党员、社会知名人士、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社会各界人士中公开选聘听证评议员43名,经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后纳入听证评议员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调整充实。每次听证会按照信访事项不同类别在专家库中挑选听证员,突出法律工作者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适时邀请省市听证评议员参加,充分保证了听证评议员的广泛性、专业性和公正性。

二、规范程序,确保听证评议客观公正。在开展信访事项听证评议中严把三个环节。一是“听前精心筹备。由县信联办牵头在听证评议前对拟听证的信访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确定纳入听证评议范围后,指导信访人、责任单位准备陈述词、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并做好听证会会场布置、落实安全、医疗现场保障,县信联办在听证员专家库中抽选确定评议员、邀请确定第三方人员为会议主持人。提前7天书面发出召开公开听证评议会议通知,并告知信访人可以委托代理人、邀请亲戚朋友参加会议,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二是“听中”规范操作。在正式召开听证会以前组织召开听证预备会议,按照正式会议的议程进行演练,查漏补缺,确保正式听证评议会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信访事项听证会采取“庭审模式”进行,由责任单位汇报案件处理情况,听证员进行质询、责任单位答辩的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发言权,组织信访当事人双方当面锣、对面鼓地当堂对证、现场质询,摆事实、出证据,讲道理、明是非,给群众 “讨说法”的平台,给部门宣讲解释疏导的机会。根据双方的对质,由听证评议员依照相关政策现场进行评议,达到促进化解问题、息诉罢访目的。三是“听后”及时回访。评议会后及时形成评议意见送达责任单位和信访人,并适时对信访人进行回访,沟通思想,梳理情绪,巩固评议结果,推进问题解决。

三、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听证评议效果。在实践过程中,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装备服务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利用多媒体技术将信访事项调查处理情况制作成PPT进行演示,图文并茂,增强视角直观性和说服力。利用物证台现场展示当事双方的物证书证材料,减少信访成本,既节能环保,又避免证据材料的泄漏。安排专人对听证会进行全程摄像记录,将与会人员的言行都置于镜头监督下,增强听证评议的公正性。对一些有代表性、影响力的信访问题,在召开听证会议前7天在属地发布听证公告,公开邀请群众参加,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如平利县老县镇陈某际信访事项听证会,除了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还邀请了《民情与信访》杂志社记者和县新闻媒体全程参与,跟踪报道。同时,将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信访工作考核,确保了信访事项公开听证评议制度的深入推进和落地生根。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信访事项公开听证评议制度已成为平利县就地化解疑难信访事项的有效途径之一,2014年以来,平利县先后召开信访事项公开听证评议会20余场次,信访群众当场息诉罢访6件,一些信访人的信访诉求和期望值回归到理性,为及时有效化解信访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