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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保密法,争做守密人

作者:安康微政务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9日16时12分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有针对性的窃取我国国家秘密的行为日益猖獗,在第31个保密宣传月活动之际,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专题内容推介,借助新兴媒体,宣传学习保密法,努力争做守密人。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对于个人而言,如何守密?




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传的不传!不该记得不记!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在日常工作中,怎样保密?


不将涉密文件、资料随意堆放在办公桌上;不经批准,禁止复制、摘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




根据工作需要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限定在最小,不随意扩大。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严禁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严禁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不得将手机带入重要涉密场所。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保密事关你我他,

严防死守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