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有针对性的窃取我国国家秘密的行为日益猖獗,在第31个保密宣传月活动之际,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专题内容推介,借助新兴媒体,宣传学习保密法,努力争做守密人。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对于个人而言,如何守密?
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传的不传!不该记得不记!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在日常工作中,怎样保密?
不将涉密文件、资料随意堆放在办公桌上;不经批准,禁止复制、摘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
根据工作需要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限定在最小,不随意扩大。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严禁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严禁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不得将手机带入重要涉密场所。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保密事关你我他,
严防死守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