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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履行牵头抓总责任

作者: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5日09时30分

2018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知晓率94.2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7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公众安全感95.06%,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安康市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市,被确定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政法委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抽调20余人组建市扫黑办,积极履行参谋助手、综合协调、调研指导、督导检查、考核奖罚职能,推动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在安康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当好参谋助手。坚持把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与安康实际相结合,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10次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提出贯彻落实建议近40条。全市建立市委常委联系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包抓部门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同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责任组长,带头开展宣讲活动,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第一责任、政法机关主力军责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

强化综合协调。统一政法单位执法思想,统筹成员单位力量,不断增强工作合力。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创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工作指南》等指导性文件,统一政法单位执法思想。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出台《关于开展行业系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推动齐抓共管责任落到实处。

深入调研指导。围绕方针政策解读、法律法规适用、具体业务办理和档案资料规范4个重点,适时组织培训会、协调会、推进会30余次,深入县区和成员单位举行专题培训20余次,及时制定出台《依法惩处涉黑涉恶犯罪规范战果统计强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安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目标》等规范性文件20余件,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标本,创新推出的案件线索“54321”机制在《陕西政法》刊登,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宣传、行业系统专项治理、“以案促改”等特色亮点工作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认真督导检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键在落实,核心在落实。市委、市政府每半年组织一轮综合督导,每年表彰10名督导先进个人,督导组真正下沉到镇办、村社区,围绕提高政治站位、依法打击惩治、严肃执纪问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行业系统专项治理等重点,聚焦问题抓落实,下发整改建议书200余份,目前已实现市级督导镇办全覆盖。适时开展督导“回头看”,强化整改落实,对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约谈。以重点镇办为样本,组织专人“解剖麻雀”,既指出存在的问题,又教授工作方法,提升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能力水平。

严格考核奖罚。科学、客观评价各级各部门工作成效,及时奖优罚劣,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年度考核,突出年度阶段性目标,细化量化指标,科学设定分值,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实施。2018年,旬阳县因成功侦办以何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岚皋县因成功挖出唐某锋“保护伞”,市水利局因积极履行部门齐抓共管责任,田静等50名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将综合排名靠后、公众安全感偏低、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县区纳入重点管理,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

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集团15个、恶势力团伙23个,深挖彻查“保护伞”16件17人,14个涉黑涉恶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卓有成效,12个行业部门专项治理稳步推进,交上了一份合格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中考卷”。

(来源:安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