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信访局 > 工作动态 > 经验交流 > 正文内容

浅谈信访工作中的保密问题

作者: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3日16时22分

            
    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头等大事。笔者就信访工作中的保密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保密工作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信访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信访工作人员要全面、细致地掌握各方面的政策和知识,也经常会接触到一些带有密级的文件,在日常工作中又要接触各种各样的上访人。从保密工作的角度讲,和上访人接触的过程,是一个非常容易泄密的环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访群众这个特殊的群体遍布社会各行各业、各个层面,上访人的个人修养、思想政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千差万别,一些秘密一旦泄露,很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其次,信访工作中的一些环节也必须高度注意保密。在新的《信访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必须保密的内容。比如,在受理检举揭发类的信访事项后不得将信件转给被检举人,信访工作人员有责任为上访群众保密,一旦发现泄密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信访条例》之所以要针对保密工作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加大了处罚力度,绝不是危言耸听。以往一些地方确实出现过由于信访工作人员把检举揭发类的信访件转给了被检举人,被检举人在相关部门调查问题之前销毁了大量证据,并和一些涉案人员订立了攻守同盟,给案件的查处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更有甚者,由于被检举人知道了检举人的详细情况,进行打击报复,造成了检举人伤亡。这些事例都充分说明了保密在信访工作中的重要性。


    二、信访工作中的保密意义重大


    其一,信访部门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在提高党委、政府的威望,维护党群、干群关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群众的眼中,信访部门就是党委,就是政府。如果信访干部的言谈举止没有分寸,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该承诺的不该承诺的乱承诺,给政府工作带来了被动不说,久而久之,群众也会产生意见,失去对政府的信任,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举个例子,假如把一项尚未出台的政策或尚未作出决议的事项告诉上访群众,很可能会提高上访群众的期望值和迫切程度。如短时间内得不到落实,群众会错误地认为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下或不为群众办事,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其二,一些信访事项保密工作做得好与坏确实关系到了一些人的个人利益。如检举揭发类信访事项泄密很可能导致一些违法、违纪人员逃避查处。一些信访人的信息如果被泄露,会危害到个人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三、提高信访干部保密能力的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做好信访保密工作当做能否做好信访工作的一个必要条件去重视,用增强政治责任和不辱使命的思想去努力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第二,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做好新时期信访保密工作的能力。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经济的发展,信访工作和保密工作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信访保密的内容及要求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信访干部加强学习,及时充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进一步规范自身的行为。信访干部在与上访群众接触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份、言谈举止,按既定程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办事。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勤请示,勤汇报,不能说大话、空许诺,乱开口子。在信访事项的处理过程中,要做到有理有据,以理服人。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协调能力,增强联动效能。信访工作的保密,不单单是做到信访接待部门不泄密,更重要的是协调好其他相关部门也不泄密。这就要求信访干部在自身保守秘密的同时,也要积极协调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做好保密工作。既要陈说厉害,做好宣传,又要讲究方法,经常沟通。既要注意督导,关注查处进度,又要密切协作,保障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