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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爱国卫生环境会议精神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2日10时51分
 

汉滨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7年2月25日,刘建明市长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就全市开展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确定的有关事项责任落实通知如下:
       一、关于修定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问题。由市爱卫办牵头,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和确定的事项再作进一步修改并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后,于3月5日前报市政府研究。
       二、关于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由市建设局牵头,尽快制定安康城区三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特别要明确今年的建设任务,并迅速启动。由市
发改委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建设局、汉滨区政府,对如何提升江北垃圾处理厂和江南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能力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研究。
       三、关于市、区四大班子领导包抓城区主要街道环境整治问题。由汉滨区政府牵头,按照领导包片、部门包点、门前“四包”的原则,着重从环境整治管
理体制和机制入手,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四包”责任,制定市上和区上四大班子领导包抓城区主要街道环境综合整治的方案,报市政府研究。
       四、关于3月5日学雷锋活动日安排问题。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联合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团市委共同于2月28日前制定出3月5日学雷锋活动日活动方案,
号召动员全市各机关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走上街头,积极开展清扫活动,清洁环境。
       五、关于改变群众在大街上烧火纸的陋习问题。由汉滨区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城建局配合,从净化、美化城市和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出发,于2月28日前
联合发出通知,禁止正月十五和清明节在城区街道两旁随意进行烧火纸祭奠活动,组织公安干警和市容执法人员加强巡查。
       六、关于制止市民随意燃放鞭炮的问题。由汉滨区政府负责,于3月6日后深入宣传原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市区公安部门要加
强巡查,对屡禁不止者,按《办法》从严处理。
       七、关于“五一”“擦亮安康”问题。由汉滨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方案,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其它各县另行安排。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