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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检察院“四项机制”实现涉检“零上访”

作者: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8日11时26分

近年来,平利县检察院以开展“提高办案质量效果年”活动为抓手,把社会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建立“源头预访、文明接访、公正处访、全程回访”四项机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涉访案件,连续五年实现了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抓源头预访,实现关口前移。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周”和“走千访万”等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形式,及时掌握区域内的涉检涉诉信访苗头,做好源头预访工作。一是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信访预警处置领导小组和预警应急小分队,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实行蓝、黄、红三级预警,分级处理。二是积极开展涉检重信重访排查化解工作,提出了涉检信访“零上访”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三是加强与县信访局、法院和公安等机关的协调和沟通,做到底数清楚,案情明了,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开通“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受理群众举报,提供法律咨询,畅通诉求渠道。

二抓文明接访,以情理服人。在接访工作中,检察人员依照“视百姓如父母,把群众当亲人”的要求,严格遵守《文明接访公约》,对待上访群众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群众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解决困难诚心;对初访者当客人对待,对重访者当朋友对待,把群众的问题当自己的事情对待。每个检察长接待日,都有一名院领导在接访室接待来访群众。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件,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都亲自阅批,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落实。

三抓公正处访,取信于民。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对属于涉检信访问题,无论上访理由是否成立,均按照管辖分工,向来访人承诺办案期限。来访人也向检察机关承诺,在办理期间不越级上访,配合做好调查工作,明确双方责任,减少越级上访。对重大疑难涉检信访案件,特别是上访老户缠诉不息的问题,实行公开审查,“阳光作业”, 跟踪监督,让社会各界参与进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听证会,合情合理依法作出处理。

四抓全程回访,创最佳效果。以开展“三问三解”活动为契机,抓好涉检涉诉信访的回访工作。在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中,始终牢记“维稳第一责任”,每办结一案,都以电话、家访、信件、短信、网络等形式进行回访,确保息诉罢访、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