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利县针对医患纠纷、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建设等行业和领域内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的实际,积极整合优化资源,成立了全县重大矛盾纠纷第三方调处中心,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建设,逐步探索建立了以“调处中心+专业调委会+调解员信息库”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促进了信访问题的有效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一健全组织网络。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分管领导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司法、公安、法院、民政、卫生、交通、城建、综治等部门为成员的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第三方调解中心主任,分别在县卫生局、交警大队、经贸局、教体局等部门设立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纠纷和校园安全事故纠纷等4个专业调委会,并在各镇成立第三方调解机构,建立了从县到镇村的调解网络体系。
一一加强队伍建设。各专业调委会把配优配强调解员队伍作为重点,选配由相关领域部门主管领导、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调解员队伍。同时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干部、老专家充实到专家信息库,逐人建卡建档。目前,全县专业调委会共选配81名调解员,其中专职调解员20名,兼职调解员41名,在县调解中心充实20名专家顾问,形成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权威性高的第三方调解队伍信息库。
一一完善运行机制。一是明确职责任务。按照分级调解、归口调解、中心调解的原则,各镇调委会和各专业调委会主要调处化解本辖区内和本系统内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重点调解各行业、专业调委会调解失败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民转刑案件以及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二是规范启动程序。明确受理、告知、分流、调解、终结、反馈等六个环节基本要求,进行规范运作。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利用情感接待、政策破解、换位思考、案例借鉴、适度处理、统筹兼顾、平衡心理等调解方法,促进情、理、法相统一,客观公正地引导纠纷当事人按照既定程序理性参与调解,防止矛盾扩大升级。四是完善应急预警和排查预测机制。利用镇、村(社区)的信息网络渠道,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预测和排查,及时调处,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一强化制度保障。一是经费保障。坚持把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全面落实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为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备办公条件和必要工作经费。二是人力保障。对人民调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为三年,期满后经过资格审查后可连任或续聘,并加强对专业知识、法律政策知识和调解技能等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制度保障。制定第三方调解工作的各项具体制度,明确具体的工作流程和预防处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