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岚皋县立足县情实际,积极探索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现了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步“共赢”,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和信访工作“三无”县。
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县委、县政府把风险评估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平安建设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各级党政“一把手”签订责任书,把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夯实到位。
二是坚持一个专门班子主抓。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县17个镇办和相关部门相继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和专门班子,确定专人负责,确保评估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网络。
三是坚持一个办法总揽。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制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报告审批、分级备案、联席会议、督查督办和一案一卷制度,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四是坚持一季度一分析研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各镇办、各部门实行一月一研判、重大问题随时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问题。
五是坚持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重点项目。实行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重点项目,全县29名县级领导包抓26件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包抓领导既负责包抓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同时也负责包项目风险评估和社会稳定问题,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包抓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作为县级领导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是坚持一年开展一次工作述职。各镇办、各部门每半年对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一次自评总结,每年年底由党政“一把手”进行集中述职,并结合县委综合考核情况和实际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记入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作为镇办、部门年终综合考核排名和党政“一把手”晋职晋级的依据。
七是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定期对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督查评比,年终排名通报;对年度排名全县前3位的镇办进行奖励,党政领导年度综治考核为优秀格次,排名后3位的予以黄牌警告,实行重点管理;对连续两年处于全县后3位的,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