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跳楼要挟、闹访、以各种无理要求向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三级人民政府索要钱财3600万元。2015年8月6日中午,长期非访的犯罪嫌疑人岳某在安康市汉滨区政府院内以跳楼为要挟进行闹访。
跳楼要挟、闹访、以各种无理要求向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三级人民政府索要钱财3600万元。2015年8月6日中午,长期非访的犯罪嫌疑人岳某在安康市汉滨区政府院内以跳楼为要挟进行闹访。
经查,2011年岳某被黑龙江籍男子李某波致轻伤,经吉林省延边、龙井两级人民法院审理,李某波现已被判刑,但岳某对审理不满,长期在北京上访,其中非访达180余次。其在北京上访期间,多次到公共场所散发诬告、诋毁国家领导人的传单,因扰乱公共秩序先后被北京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次,被汉滨分局行政拘留1次。近几年,岳某多次到市、区党委政府缠访、闹访,扰乱单位秩序,以各种无理要求向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三级人民政府索要钱财3600万元,并已向汉滨区茨沟镇人民政府强要现金4万余元。
岳某长期非访扰乱公共秩序,强要公私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岳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