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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违法信访事件

作者: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2日15时30分

 

201549日,平利县大贵镇村民陈某祥驾驶一辆摩托车,行驶到县城东五路时,因避让城关镇村民陈某银驾驶的正三轮车突然掉头,驶入左车道与迎面而来的王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陈某祥及同车乘坐的其妻康某叶受伤,康某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某祥现在安康市中心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后,平利县交警大队迅速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且在事故主要责任人陈某银因家贫一时无法凑够医疗费的情况下,为陈某祥垫付医药费2.9万元,并积极协调事故次要责任人王某筹款9.9万元,用于陈某祥的治疗。但陈某祥及康某叶的亲属以医疗费不足为由,于20154211330分,聚集20余人到县政府上访。上访人员打横幅、举遗像,跪在大门中央,封堵县政府大门,致使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无法进出。在公安干警和接访干部耐心劝导、细心解说的情况下,上访人员仍一意孤行,部分人员甚至到县城主要街道静坐、横卧,阻断交通。公安机关在反复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将其中6人强制带离现场,疏散围观群众,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对这起违法信访、封堵县政府大门的行为,县公安局按照安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中的规定,对陈某等四人给予行政拘留,对刘某等三人行政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