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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信访听证评议措施硬、效果好

作者: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1日11时05分

 

今年以来,安康市紧紧围绕“四个坚持、四个结合”,把开展信访听证评议活动作为化解信访积案的一把“金钥匙”,积极搭建平等对话、多方参与、共同化解的工作平台,先后对16件信访积案进行公开听证评议,有2件息诉罢访。通过开展听证评议工作,宣传了政策法规,理顺了情绪,降低了诉求,把问题摆在明处,把观点亮在桌面,给当事人一个明白,促进了积案化解,收到明显成效。

一、坚持听证评议与“阳光”信访相结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工作,把信访事项听证评议作为“阳光”信访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要求市、县区认真组织实施,把公开听证评议作为化解疑难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全市“依法治访”和规范畅通信访渠道提供有力保障。市信访局结合实际制定安康市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办法,市、县区组建了包括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律师、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新闻媒体、群团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500余人的听证评议员数据库,通过“同堂会诊”,实现了多部门间政策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改变了信访部门唱“独角戏”的情况。同时,依托信访信息网络,做到听证一件,网上登录一件,并在信访人居住地张榜公示听证评议结果,将信访人上访诉求、处理情况和听证认定意见全公开,让信访事项的处理置于阳光下,接受社会的评价和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听证评议与复查复核相结合。把公开听证评议作为复查、复核工作的必备环节,对进入复查复核程序的信访事项,全部进行公开听证评议,把听证评议结果作为复查复核结论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信访群众申请市政府复核的19件信访事项,将逐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信访听证评议,实现对复查意见审查全覆盖、复核工作组与信访当事人全见面,确保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依法终结,经得起政策法规的检验、社会舆论的监督和上级机关的审查。

三、坚持听证评议与依法治访相结合。在听证评议过程中,始终坚持“对的坚持、错的纠正、闹的法办”。一是在审查责任单位处理意见时,坚持信访人“有理推定”,引导听证评议员站在信访人的角度当好“反方”,查看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合理,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对事实不清、或适用政策法规不当的,责令承办单位进行补查或纠正;二是在听证评议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搭建平台,借鉴法院庭审模式,让当事双方当面锣对面鼓,把话说完,把理说透,听证评议员现场评议,独立发表听证评议意见;三是在落实听证评议意见时,分类排队,区别对待。对诉求过高的,继续做疏导教育工作,“松手不放手”;对诉求无理、继续缠访闹访、进京非访滋事扰序违法上访的,依法处置。目前,已有4人被行政或刑事拘留。

四、坚持听证评议与社会各界参与化解矛盾相结合。把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做为社会各界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的载体。一是形成了5+X的听证评议员模式,在确定听证评议员时,既注重专业性、又注重社会影响面,即每件听证评议事项,都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能部门和律师担任听证评议员,同时邀请工青妇、新闻媒体和当地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评议。二是坚持五湖四海遴选听证评议员。听证评议员涵盖了社会各界,他们化解矛盾纠纷经验丰富,处在中立的立场,发表的听证评议意见更容易让信访人信服和接受。有的听证评议员还现身说法,拉近了与信访人的距离,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坚持信访双方当事人现场互动。通过给信访当事人提供自由陈述意见、辩论、质证的机会,信访人和承办单位在听证过程中可以互相沟通交流,把事实越摆越清,道理越辩越明,为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