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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长安镇: “三调联动”化解矛盾解民忧

作者: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02时06分

 

为切实抓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平利县有效融合对接人民、行政、司法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奠基础、行政调解保公平、司法调解把关口的“三调联动”新机制,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整合联动资源,建立三支队伍。在全镇范围内遴选10名威信极高的群众代表、10名从事信访工作和调解能力较强的领导干部、10名政法干警建立镇人民调解队伍信息库;在各村推选3-5名群众威信高、处事公道正派、懂法律、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知名人士建立村人民调解队伍信息库;在全镇范围内聘请10名“两代一委”和有一定影响的党员群众建立调解评议听证队伍信息库。通过三支队伍参与和协助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出不镇,矛盾不上交”。

二是理顺联动机制,健全三项制度。建立“点名调解”制度。将人民调解员和调解评议听证员信息对外公开公示,由当事人根据矛盾大小、地域、行业、信任程度申请“点名调解”,或由镇调委会根据矛盾纠纷的复杂程度指派人员主持调解、参与调解以及听证评议人员实行“点名调解”。形成了调解优先、社会协同、协调配合的调解格局。建立“以案奖补”制度,制定了《人民调解“以案奖补”实施办法》,按照“一案一卷,调解成功,协议履行”、“一案一补”、“谁调解,补助谁”的原则予以补贴。补贴标准根据矛盾纠纷难易程度,每件50元至200元不等,补贴经费每季度发放一次,充分调动了村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健全“三个一”便民服务机制。完善“一张便民连心卡、一个便民服务大厅、一个集中办公日”为民服务机制,畅通和规范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了小事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预期目标。

三是立足联动实效,夯实三调基础。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在健全镇、村人民调解队伍信息库的基础上,按照有制度、有场所、有协议、有台帐的标准,完善了人民调解庭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夯实行政调解基础。制定出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理程序》,实行镇、村干部“周四集中到村办公日”制度,主动接待来访群众,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调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挖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调解资源,形成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整体合力。夯实司法调解基础。坚持调解优先,全力开展效力确认、调解指导、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委托人民调解、委托行政调解等措施,将人民调解引入诉讼程序,积极推行“诉调对接”,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合力,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