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承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及中、省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事项。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三)承办省、市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的落实,负责向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办理省联席办、省信访局及省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组织协调处理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推动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信访工作有关考核的检查指导。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市信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八)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信访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责任落实年”为抓手,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切入点,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着力在补短板、抓基础、夯责任、强素质上下功夫,实现我局 “追赶超越”目标,推动全市信访事项“四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群众评价率)、网上投诉占比、信访积案化解、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等工作考核指标明显提升,在全省排位靠前。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加大网上信访投诉功能宣传力度,推行信访代办员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完善联合接访机制,推动各级领导接待群众和多部门联合接访常态化。运用视频接访系统定期接待信访群众,方便基层群众就地向各级领导直接反映诉求。
(二)逐步提升法治信访水平。全面落实《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清单》,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调解及诉讼等法定渠道进行受理办理;开展依法治访“三个一”工作(制作一部依法治访专题片、举办一期依法治访专题培训班,组建一支公益性律师队伍),加大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力度,梳理一批典型案例在相关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树立法治信访工作导向。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整合乡镇街办综治、维稳、司法、公安、信访等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动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教师、社会贤达、志愿者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全面清理疑难信访积案存量,采取领导包案、听证评议、协商会办、律师参与、使用疑难信访资金等形式进行逐案化解。加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完善听证评议办法,推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听证评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五)巩固信访工作基础。从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入手,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问题突出的县区进行现场督导,每月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市信访事项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群众参评率稳步提高。
(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信访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廉洁意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评比活动,全面提高信访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81号),安康市信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包括4个内设科室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安康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安康市信访局与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财务统一核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安康市信访局行政编制行政编制15名、实有14人,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事业编制15名,实有12人。另有聘用人员1人,退休干部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公务车辆,已采购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1套,目前正在安装调试阶段。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预算的绩效目标是按时2017年初公开承诺要求,按时完成省控指标,完成各项重点职能工作任务,完成年度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脱贫攻坚、“双创”、“创文”、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周边绿化),做好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机关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理等。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334.5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58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94.5万元,减少22.02%,原因为2017年专项经费减少了100万元,调出1人,但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了部分工资支出。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33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84.58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20.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3万元,专项支出50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94.5万元,减少22.02%,原因为2017年专项经费减少了100万元,调出1人,但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了部分工资支出。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58万元,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4.58万元,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94.5万元,减少22.02%,原因为2017年专项经费减少了100万元,调出1人,但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了部分工资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其中:信访事务27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4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3万元。2017年安排基本工资112.68万元、津贴补贴51.37万元、奖金8万元、绩效工资11.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06万元、办公费支出3.3万元、印刷费支出1万元、邮电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差旅费32.5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租赁费12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20.2万元、住房公积金21.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9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13.2万元。
2017年全局“三公”经费预算8.9万元,较上年增加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持平;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增加60%,原因是今年我局需要承担驻京警车的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0.9万元,较上年下降74%,原因是我局近几年公务接待费逐步下降,2016年实际公务接待费0.3万元,所以调低了公务接待费的预算。
2017年全局会议费预算3.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30%,原因是进一步压缩了会议支出。
2017年全局培训费预算0.8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60%,原因是进一步压缩了培训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8.28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压缩了一部分机关运行经费。
7、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有名词解释。
1、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安康市信访局
201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