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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项措施 强化初信初访办理

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3日08时48分
 

白河县结合县情实际,着眼畅通渠道、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初信初访办理,推动信访问题快办快结,提高源头防范化解能力,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畅通渠道,让群众信访更便捷

一是建立便民联系制度。全县统一制定了《便民联系卡》,公布县级包片领导、书记镇长、联村领导、包村干部、各站办所负责人的电话以及网上信访链接地址,发放到群众家中,上传到公共微信群,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电话、微信反映诉求。去年以来全县共发放《便民联系卡》40000余份,达总户数的70%。电话微信信访达150余条。二是落实矛盾排查收集制度。通过联镇领导驻村接访、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入村接访,把信访工作延伸到村组,由镇村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统一汇总,形成问题清单,由县信联办牵头进行及时交办、限期办理。三是创新群众评议说理制度。充分发挥精准脱贫工作队、基层党员队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支队伍”的作用,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并结合新民风建设,发动组织群众建立村规民约,广泛开展道德评议,通过组织群众说理释法,澄清事实,理顺心结,促进矛盾化解,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逐级走访。

二、规范办理,让信访程序更透明

一是规范交办程序。对县、镇、村三级受理的初信初访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实行分级办理。一般问题由镇村信访业务员提出办理意见,由镇村领导包案,按期办理;复杂问题由县信联办召开分析研判会,报县级领导审批后,交责任单位进行办理。对上级交办的初信初访问题,由县级领导亲自包案,落实化解单位和具体措施,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人过问、有人办理,避免和减少因初信初访问题解决不及时、化解不彻底而发生的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提高办理时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所有交办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抓落实的制度按期结办,县信联办定期对各镇及部门信访问题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初信初访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三是严格办理质量。严格落实“3+x”会诊制度,采取3名县级领导(即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分管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联镇县级领导)牵头,召集信访事项办理部门或镇负责人、主办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参与的形式,定期对群众初信初访反映中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和会商会诊,研究落实化解措施,做到“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督办,亲自协调”,确保“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诉罢访不放过”,促进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坚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完善机制,让信访责任更落实

一是开展“销号”评议。初信初访案件办结实行单位一把手审签销号制度,对问题没查清楚、事情没有解决、信访人没有息诉罢访的坚决不做销号处理。县信联办每季度对各镇各部门初信初访案件办结销号情况进行汇总,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定期通报,结案销号率记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加强考核奖惩。县综治办、维稳办、信联办会同县考核办修订完善了《信访维稳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办法》,把初信初访化解工作做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省市各级关于信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察局对因化解初信初访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信访维稳问题和越级上访、进京非访的,及时启动责任倒查程序,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今年以来,对在初信初访化解处置过程中措施不力、违反工作纪律,导致进京非访的3名镇党政责任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通过加大初信初访问题受理、办结力度,群众反映的大部分在基层都得到妥善解决,彻底扭转了信访工作被动局面。今年以来,全县初信初访案件办理数量同比上升23%,案件办结率同比上升18%;分流引导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7件,越级走访总量同比下降11%,信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