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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保障 规范程序 扎实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3日08时50分
     汉阴县认真落实中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在全市率先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依法有序引导群众反映问题,夯实责任单位责任,保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信访案件终而不结问题,提升信访公信力。主要做法是:
     领导重视、保障有力。按照《信访条例》要求,汉阴县从人员、机构、经费三个方面予以保障,推动复查复核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落实制度保障。汉阴县政府印发《关于信访事项答复复查复核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工作时限、信访复查复核范围和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工作,用制度保障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落实机构保障。汉阴县政府成立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复查复核委员会主任,对复查复核工作负总责;设立正科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由县信访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到由县委办、政府办、综治办、司法局、法制办、监察局等单位组成,负责复查复核办理工作。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将复查复核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确保业务培训、实地调查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规范程序,严把关口。在复查复核工作中,汉阴县严格审查、规范运作。一是严把案件审查关。对信访人的复查复核申请和答复意见等严格审查,对凡是调查事实不清、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政策适用不当或告知途径不准确,致使答复意见“闭门造车”的,责成原处理机关重新调查处理。3年来,发回重审重办的20余件,促进了信访事项的公正处理。二是严把诉访分离关。对凡是涉法涉诉、民事纠纷、行政复议和争议仲裁等信访诉求,进行严格甄别把关,明确书面告知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并与政法机关和镇办建立涉法涉诉分流对接工作机制,把复查复核环节与日常信访接待紧密对接,确保不因复查复核不予受理导致信访群众越级上访。三是严把听证评议关。坚持“凡复查复核必听证”,对符合复查的信访事项,必须进行公开听证评议,把信访处理意见置于“阳光”下,把办案过程和涉及的证据材料、适用的政策法规全公开。先后召开听证评议20多场,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公平公正,注重实效。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20字复查复核工作标准,落实“对的坚持、错的纠正、闹的法办”12个字的工作原则。按照“事前会商、确定主体、调查督办、事后会审、共同把关”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会议商定复查复核方向、政策导向的“复查路线图”,明确责任牵头单位和配合机关责任,县复查复核办公室选派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全程参与调查核实,确保复查复核工作不走样、不偏题。对责任单位提出的复查或复核意见,组织“两代一委”、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主管部门进行“三堂会审”,确保复查复核意见经得起法律法规、社会媒体和历史检验。通过复查复核,促使4案息诉罢访,纠正了1案处理意见,保障了信访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