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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醒一督办” 让网上信访更高效

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9日21时37分

便捷高效是网上信访的价值所在,解决问题是其根本要义。为此,山东省滕州市近年来在提升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方面努力探索,在交办环节坚持“即来、即批、即走”和“日清日结”制度,大力缩减转交时间。特别是通过推行“四提醒一督办”,有效加强了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督管理和信访问题解决的督查督办。



“四提醒一督办”具体是什么呢?


“四提醒”:

即市信访局采取电话或发函的方式进行转交提醒告知提醒办理提醒评价提醒,并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设置了“1573”提醒时间节点。


“1”

在接到网上信访事项当日,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转交提醒;

“5”

信访事项转交5日后,对责任单位进行向信访人出具告知书的提醒;

“7”

信访事项限办时间到期前7日,向责任单位进行上传处理意见的提醒;

“3”

信访事项办结3日后,提醒责任单位告知信访人进行满意度评价。


“一督办”:

即采取每日巡查、每周评查的方式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进行督促检查。


对存在办理质量不高、违反办理规范等问题的,或退回责任单位重办,或进行网上督导;

对超期未办理或交办无结果的,开出督办单强力跟踪督办;

对受理、答复、送达等环节不规范的,坚持发回重办。

去年以来,全市共督办网上信访事项35件次,发回重办17件次,有效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怎样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呢?

为确保“四提醒一督办”取得实效,滕州市建立了网上信访数据管理台账,明确由专人负责实行网上信访受理办理定期通报制度,坚持半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重点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理率、群众满意率和网信占比情况进行考评。


对连续2个月各项指标排名均靠后的单位,约谈责任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求拿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对经整改后效果仍不明显的,由市委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对因网上信访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网上信访转为越级上访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滕州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问责。

去年以来,已通报约谈24个责任单位,对5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网上信访持续发力此外,滕州市还在网上信访平台搭建、系统应用等基础工作方面持续发力,整合信访信息系统、信访局门户网站、综治信息平台等网上信访链接端口,并将市长信箱、电话信访等信息全部归口到网上信访受理中心统一处理、统一汇总、统一研判。


同时,在全市推行“三自助一代办”服务机制:


在市级设立网上信访自助服务区,让来访群众实现“一键反映诉求”;

在镇街(部门)设立网上信访自助服务站,由专职网上信访工作人员帮助群众通过平台反映诉求;

在村(居)建立网上信访代办服务室,由网上信访代办员帮助群众反映诉求。


(来源:国家信访局

山东省滕州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