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信访局 > 工作动态 > 县区信访动态 > 正文内容

平利县洛河镇“以案定补”为基层调解注入新活力

平利县洛河镇“以案定补”为基层调解注入新活力

作者:张小媚,张雅丽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8日11时51分

     日前,平利县洛河镇集中兑付了2017年度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案定补”资金。据悉,本次补贴的36起调解案例共计兑现资金21000元,其中表现突出的村领取了4900元,占总金额的23%。

     自2017年以来,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平利县洛河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洛河镇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将调解案件按照纠纷人数、调解难度、案件复杂程度、社会影响力度划分为简易民间纠纷、一般民间纠纷、疑难民间纠纷、重大民间纠纷四个等次,补贴标准从100元到3000元不等,通过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据悉,平利县洛河镇通过出台细化可操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案件调解补贴标准,充分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在辖区内形成了调纠纷、促和谐、保稳定“第三支队伍”,实现了人民调解由“让我调”到“我要调”、“以调为主”到“调成为主”的转变,矛盾纠纷化解率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