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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10时13分

本局各科,市信访接待中心:

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安康市冬春季及双节期间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安联指办函〔2020〕 288号)、《安康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安联指办函〔2020291)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安机事发〔2020〕 12号)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本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市信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马霞担任组长,由鲁延贵、陈先玉、程维国担任副组长,由李群山、白隆元担任责任组长,成员为政办科、督查科、办信投诉与受理科、市委接待科和市信访接待中心各科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办科,主任由政办科长张鹏担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全局疫情防控工作,下设三个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张鹏担任,成员有李绪英、刘晶。主要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上报相关信息和对外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疫情期间健康台帐管理,督促各科室(中心)落实防控责任;负责做好局机关环境卫生清洁保洁、每日消杀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和保障。

()接待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丁善武,副组长宋祖林,成员有赵佩文、陈威和驻厅干部。主要负责来访群众的健康扫码、测量体温、信息登记;积极引导来访群众通过网上投诉、或电话、写信反映诉求,确保来访群众戴口罩、不聚集;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访群众,要稳妥应对,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防止因应对不力导致风险扩散;负责做好接待场日常清洁消毒,建立工作台账。

()市委接待科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贾学燕,成员有聂 婷、陈婷婷。主要负责来访群众的健康扫码、测量体温、信息登记;积极引导来访群众通过网上投诉、或电话、写信反映诉求,督促来访群众戴口罩、不聚集;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对体温异常、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访群众,及时稳妥应对,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防止因应对不力导致风险扩散;负责做好接待场日常清洁消毒,建立工作台账。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履职尽责

一要加强内部管控。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到中高风险地区公务出行,严禁职工因个人事由到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安康的,要履行相关请销假报告手续,离开前和返回安康后,及时向政办科报备。政办科要立干部健康外出台帐,详细登记干部健康状况和旅居史。

二要加强来访人员管理。市委接待科、市信访接待中心要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对来访群众的管理,在接待场门口设健康查验点,落实专人负责,严格贯彻落实“佩戴口罩、体温筛查、绿码通行、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要求,做到安全有序,万无一失。对到其他科室上访的群众,一律由责任科室引导到信访接待中心接访。

三要安全接收信件包裹。谨慎购买冷链食品,确需选购冷链食品时,务必做好外包装全面消毒,30分钟后开包装。各科室在接收快递包裹、信件后先进行外包装消毒,并将外包装统一堆放置在指定区域。

四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政办科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及时清点消毒物资,确保有2个月的库存。各科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领取酒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品,并落实专人对酒精等物品的管理,严防发生失火等安全事故。

三、落实防控责任,确保安全有序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省市和本局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防控工作责任,特别是在春节放假期间,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去,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串门拜年,必要的个人家庭聚集控制在10人以下,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对违反疫情相关工作、纪律要求,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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