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人民法院对一企业拖欠37名农民工工资案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成功化解了一起群体性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
2016年,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岚皋县东坡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李某等37人此务工。工程竣工后,因公司资金短缺,37名农民工工资一直无法兑付,李某等人多次上访进行维权。近日,经岚皋县信访局牵头,县法院、司法局、住建局、经贸局等部门多方会商、协作联动,最终在岚皋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该公司与37名农民工就工资支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为保证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消除37名工人的疑虑,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建议引导下,该公司与37名农民工共同申请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近年来,岚皋县始终坚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沟通渠道,秉持矛盾纠纷调解先行的理念,开设矛盾纠纷快速调解“绿色通道”,强化诉源治理,标本兼治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