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信访局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严把“四关”,着力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严把受理环节关。全面实行有访必登,有信必录,结合《信访条例》,大力推行法定途径优先和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优先原则及“诉访分离”制度,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工作和必要的法律援助。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流程》出具受理告知书,对于不予受理和不再受理的,在出具《不予(不再)受理告知书》的同时,向信访人做好解释说明,理顺情绪。
二是严把录入环节关。严格按照《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对通过来信、来访、网上信访提出的信访事项均客观、准确、及时登记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确保录入率100%。登记录入时逐一录入信访人姓名(名称)、地址、信访人数、信访目的、问题属地、内容分类、所属系统、产生信访事项原因等要素,详细录入主要诉求、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相应的事实、理由及信访过程等,确保录入内容完整。
三是严把办理环节关。督促有权处理机关认真履行办理主体责任,对存在多个责任单位或责任主体的,确定牵头负责单位及责任人。在调查处理环节要求责任单位必须与信访人见面,当面听取诉求。依法按政策做出处理意见,不得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四是严把督查督办环节关。切实落实好首接首办责任,对群众初次信访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全程跟踪督办,一盯到底,推动信访事项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妥善处理,推动群众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最大限度减少问题积累、矛盾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