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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信访局:深入推进信访“首办”责任制

作者:刘果果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17时02分

    为进一步压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规范信访基础业务,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自2020年11月起,石泉县信访局推行信访问题“首办责任制”制度。按照“谁登记(接谈)、谁首办、谁负责”的原则,首次登记(接谈)信访人的信访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首办责任人,负责该信访事项的登记、转送、交办、告知、回复、审核,并跟踪督办处理情况,推动有权处理机关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

    明确专人负责,给信访人一颗定心丸。诉求反映伊始,就会分流一名固定的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与信访人沟通,告知受理的过程及县委书记批示办理的情况,让信访人安心。同时将首办责任人手机号码告知,便于信访人及时掌握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也避免了矛盾激化上行。

    主动督办跟进,给信访人一针强心剂。办理中,首办责任人全程跟踪督促案件办理,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及时反馈办理进度,让信访人放心。

    上门回访落实,给信访人一碗暖心汤。办结后,主动进行满意度回访,首办责任人通过电话或当面进行满意度回访,以“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为标准严格把关,力争件件都满意,让信访人顺心。

    石泉县信访局始终保持信访工作“一盘棋”思想,通过首办责任制将信访事项分流到人夯实责任,切实打通了解决信访问题解决的“最后一公里”,首办责任人及时全程跟踪督办信访事项,必要时参与指导协调,极大地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不再让群众空跑路、跑空路,真真切切着力解决了群众的操心事、纠心事、烦心事,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有效地维护了群众了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