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规范信访基础业务,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自2020年11月起,石泉县信访局首次实施信访问题“首办责任制”制度。按照“谁登记(接谈)、谁首办、谁负责”的原则,首次登记(接谈)信访人的信访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首办责任人,负责该信访事项的登记、转送、交办、告知、回复、审核,并跟踪督办处理情况,推动有权处理机关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
自石泉县信访局实行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以来, 群众从线下渠道、电话渠道、网上渠道来反映的问题,全部实行“首办责任制”,全局20名干部全部参与,轮岗首办,截至目前共办理778件,满意率99.8%,通过分流到人压实责任,运用绩效考核倒逼落实,首办责任人全程参与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办理、审核、回访、跟踪等流程,提升了信访问题的办理质效,切实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