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信访局 > 专题专栏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草案)》立法推进会暨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作者:市城管局网站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08时12分

6月14日,市城管执法局召开安康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草案立法推进会暨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成,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建环工委主任冯玲,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仲勇出席座谈会,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韩小康主持会议。

据悉,《安康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草案)》于2021年3月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经数次讨论修改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条例》分总则、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与管理、牌匾标识设置管理、维护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六个章节三十三条内容,《条例》的制定将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的管理机制,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会上,编制单位介绍了条例起草的背景、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基本框架,重点介绍和解读了条例条文和内容。各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发言,对《条例》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李全成就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为什么要立法、怎样立法及立法要求作了强调。会议要求,一是对本次会议收集的各方意见建议要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尽快修改完成。同时,按照立法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报市政府进行法制审核,全程配合做好审查工作。二是要继续认真审议各项条款,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要在充分借鉴吸收其他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形成安康特色。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我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的难点痛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倾听基层人员意见,汇集民意民智,借助专家力量,确保《条例》可落地、可执行、可操作。

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专班成员、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等八个部门及汉滨、高新、旬阳市、白河县城管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广告企业代表、法律顾问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