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坚持“四个突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实效
作者: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4日09时14分
岚皋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坚持“四个突出”,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突出“一把手”工程,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推进,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组长和责任组长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责任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强力推进落实。县委常委会议2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6次、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14次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县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7次、宣讲会9场次,开展专题调研20余次。建立了县级领导挂联镇和部门、镇班子成员挂联村(社区)、部门领导联系下属单位制度,全面夯实责任,传导压力动力。
突出“一盘棋”思路,广泛宣传发动。采取“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社会宣传”等多种方式,推动扫黑除恶宣传常态化纵深推进。以传统媒体为主阵地,先后在各类报刊、网站、电视上刊发和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1300余条。以新兴媒体为主战场,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媒体传递基层“好声音”,累计发送手机短信260余万条,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1000余条次,订制了扫黑除恶手机视频彩铃。以社会宣传为有效补充,通过宣传牌、宣传标语、明白卡、LED显示屏等途径和形式,做到宣传内容、对象、场所“全覆盖”,全县共张贴通告、线索举报奖励办法5000张,制作大型宣传牌170块、悬挂宣传标语2000余幅、发放明白卡和即时贴各6万张。
突出“一竿子”到底,全面摸排线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易发生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部位,紧扣群众举报和主动摸排两条线,到边到底扩线深挖,开展常态化线索摸排。一方面,按照“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建立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另一方面,突出镇和行业部门两大领域,以镇村(社区)和行业领域为单位,逐户逐单位开展排查摸底,通过“五个一批”工作措施摸排线索230条,着力推动线索摸排“零死角”。
突出“一体化”推进,依法打击整治。按照“两个一律”和“三个结合”要求,依法严打黑恶犯罪,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打掉“保护伞”1人。对1名涉嫌涉恶犯罪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1名干部和4个单位予以问责。组织部门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成支书、主任“一肩挑”85人,命名“红旗党支部”71个,起底清理11名村“两委”成员,集中整顿28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开展行业治乱“十大行动”,全面整治行业乱点乱象,消除行业系统监管漏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土壤。